成立香港公司做外貿通常需要開立香港公司賬戶用于收匯款,在交易過程中就香港公司賬戶收匯款到國外公司賬戶是否需要報稅繳稅的疑問。
首先,香港公司不同于國內公司,并不是按某一筆往來確定交稅金額的,也就是公司賬戶的交易不一定要繳稅。香港公司繳稅是按企業(yè)獲得的利潤來確定繳稅金額的,即利潤來源地征稅原則。詳見
香港公司稅收申報指南。
再者,香港公司報稅與繳稅不是同一個概念。
報稅是每一年都要按時申報的,即使沒有經營也要做年報,可以選擇零申報,如果有經營就要做賬報稅;然而,報稅不代表就一定是要繳稅,上面已經說過,香港公司繳稅是利潤來源地征稅原則,如果來源于香港的利潤為零,甚至是虧損的,就無需繳稅,可以通過申請海外利得獲得免稅資格,若公司盈利, 應按凈利潤16.5%交納利得稅,這些都可以通過做賬審計合理規(guī)避的。
香港公司離岸豁免申請基本要求:
(1) 供應商和客戶均不是香港客商;
(2) 訂單的簽署過程均不在香港發(fā)生;
(3) 貨物未在香港發(fā)生報關、收發(fā)貨等;
(4) 未在香港有實體的辦公室和聘請香港員工;
(5) 未在香港政府留有任何經營紀錄等。
注意:申請結果要視乎稅務局評估結果,沒有百份百保證,若申報不成,須繳付香港利得稅,且公司需要支付審計成本。